■本报记者 朱宝琛
《证券日报》记者昨日从证监会获悉,因为利用6个证券账户操纵5只股票股价,证监会决定没收王耀沃违法所得12492081.22元,并处以24984162.44元罚款。
据介绍,经查明,2014年9月和11月期间,王耀沃控制并操作“王耀沃”“李小艺”“列宝琼”“长安基金-光大银行-王耀沃”“江信基金-光大银行-胡丽群”“财通基金-上海银行-胡丽群”6个证券账户(以下简称“账户组”,资金均为王耀沃自有资金),利用资金优势,分别连续交易“西仪股份”等5只股票,推高股价直至涨停,且以涨停价大笔申报买入维持涨停,次一交易日通过连续申报、大笔申报、高价申报和撤销申报等手段操纵开盘价,随后反向卖出,合计获利12492081.22元。
以王耀沃操纵“西仪股份”为例,账户组于2014年11月27日至28日买入3989197股西仪股份股票,11月28日至12月1日全部卖出,获利356794.7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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