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13日,保定市清苑区人民政府发布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意见,该意见中提到暂停向拥有清苑区2套及以上住房的清苑区户籍居民家庭出售城区新建商品住房及二手住房。暂停向拥有清苑区1套及以上
4月13日,保定市清苑区人民政府发布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意见,该意见中提到暂停向拥有清苑区2套及以上住房的清苑区户籍居民家庭出售城区新建商品住房及二手住房。暂停向拥有清苑区1套及以上的非清苑区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一年及以上本区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清苑区户籍居民家庭出售城区新建商品住房及二手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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